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体检于7月27日8:30在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昆明市大观路212号)进行。
二、为了缓解大批量人员集中造成拥堵,7月27日体检时,将人员分批分时段进行体检:
第一批 7:30省劳教系统
第二批7:50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九三学社省委、民革省委、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工商联、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省职工技协委员会、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省档案局、省人防办、世界银行西南项目云南办、省工信委、省广电局、省红十字会
第三批8:10省环保厅、省住建厅、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公路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航务局、省交通工会、省交通公安处、西双版纳海事局、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省科技厅、省粮食局、省民委、省民政厅、省汽车工业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
第四批8:30省审计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省统计局、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省外办、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文史馆、省新闻出版局、省宗教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物价局
二、具体体检流程安排如下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在体检当天憋尿。
3、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以上规定时间到达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门诊大楼13楼,向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领取体检本后根据要求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必须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联系电话);医院方面将安排收费人员到13楼收缴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290元/人)。
4、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准考证及中性签字笔一支、标准证件照一张。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过程服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体检纪律,如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7、完成相关项目检查后,将体检表交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再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交到医院统一收表的地方,待医院方面检查完方可放离场。
8、参检人员在检后需随时保持通讯,如需复查由医院及时通知本人。
9、完成体检后须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报告,该体检报告不允许个人领取。
10、体检结束后,医院方面不接受体检人员的个人咨询(复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