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 18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楚雄州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均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订购考试用书费)。
二、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名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5年1月4日前,各县市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考试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初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2月5日止,中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4月30日止,过时不再开票。
(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报名结束1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五)准考证打印:初中级资格在开考前10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四)需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前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楚雄州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名,联系电话:3124095。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之日起算;工作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年限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算,下同);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成绩合格考生必须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