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红河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2014〕19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试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就2015年度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5年4月1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执行。各县、市会计管理部门确认考生缴费后,可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给考生。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3.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