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2014〕19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丽江市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考试组织:由丽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均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1.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
2.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
(二)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标准为40元/科。各区县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
(三)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地点为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中级资格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六、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丽江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