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平县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18号)和玉溪市财政局要求,为做好我县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订书,网上交费。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到新平县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考试合格后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全省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按自愿原则,在网络报名时订购考试用书。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天,带身份证到新平县财政局会计股领取。
五、报名时间
(一)初级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
(二)中级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
六、报名费用
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七、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
八、《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打印,初、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6日,中级2015年9月2日。
九、其他
各财政所负责辖区内的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0877—7011563,QQ群34205683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