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是否能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