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空白位置或草稿纸上打草稿,但所有题目都要在考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律无效!
二、给定资料
1.2004年,时任北京市市长的王歧山曾在一个论坛上说:“最困扰的问题,最为难的.就是北京奥运会时,我们参差不齐的市民素质。”他感叹说,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最难的就是实现“人文奥运”的理念。然而,就在奥运会举办前夕,英泰晤士报一位记者“闯荡”了一番北京街头,他的感受是,大部分人都令人愉快,我们到过的地方没有看到醉汉和举止粗俗的人,也几乎没有看到有人随地吐痰。
北京变了,随着奥运会的举办,北京变得更文明了。街头越来越多的公交车站前排起了候车的队伍,中国足彩网候车的人自觉地将烟头、垃圾丢进垃圾箱,而不再随手乱扔;陌生人之间的微笑多了,“您好”、“谢谢”成了口头语;在公众场所人们举止得体、衣帽整洁;晨练的大爷大妈们也习惯性地带上塑料袋,随手拣路边的垃圾……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发布的“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及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显示,北京市民文明素质整体水平近年来连年提升,中心执行主任称,这是北京奥运会留给我们最大的礼物之一。
2.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5年我国公民出国(境)人数达31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们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
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活动出行中,有的人行为不文明,有碍观瞻,有悖公德,有的甚至有损国格——一些国家的旅游景点和酒店甚至出现了只针对中国人的中文告示牌,提醒“请勿喧哗!”、“请勿随地吐痰!”
3.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我国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法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需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的融合.应当成为我国公民文明素质发展的主流和方向,爱国主义、法治、理想、道德、诚信、科学、人道主义精神、艰苦奋斗思想等应当成为教育的主要内容,需要采取一系列公民文明素质教育促进措施。
4.针对有些人文明素质不高的问题,有网友说:“我生活在深圳,从不随地吐痰,从不随处丢垃圾。而且,我周围的朋友都很文明。我想这不单纯是个人素质的问题,它与深圳的卫生设施比较健全有关系。尤其在娱乐场所、公园等公共场所,厕所、痰盂和垃圾桶等设施都很健全.使用十分方便。”
5.2006年8月8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提出以下行动计划:一是征集制定旅游行为规范;二是加强旅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三是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实践活动;四是建立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长效机制:五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2006年9月22日,国家旅游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公众反映比较普遍的国外旅游不文明行为。
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包括: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车船、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猜拳行令、扎堆吵闹;
(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带走非赠品,享受服务后不付小费。
6.新加坡没有专门制定针对游客文明素质的行为准则,政府长期开展全民思想教育活动,宣传教导人们处世待人要讲求礼貌。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举止,新加坡开展过长期的教育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新加坡将精神文明建设的许多内容都纳入了法制的轨道,针对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施以重罚。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在地铁里吸烟等不良行为要被罚款1000新元(1美元约合1.5新元),在地铁吃东西罚款500新元。新加坡禁止在饮食场所(如大排档、咖啡店等)吸烟,若有违规,不仅吸烟人受罚,店老板也连带受罚。
1993年,18岁的美国某青年在新加坡搞恶作剧,向汽车喷漆,破坏公物,被法庭判鞭刑6下。尽管美国舆论强烈反对,新加坡不为所动,后因美国总统克林顿求情,鞭刑减至4下。这个事例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得外国人在新加坡旅游时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
7.韩国现行《护照法》规定,如果国民在海外犯法并遭驱逐,将限制其在1—3年内出国。2005年4月,韩外交部出台政策,对有损韩国形象的“丑陋的韩国人”进行管制。韩政府决定扩大《护照法》的适用范围,只要收到有关韩国国民丑态和不法行为的通报,即使该国民未遭对方国家驱逐,也会限制其出国。外交部还同一些民间团体合作,开展“海外健康旅游运动”。利用城市中心和机场的大屏幕等进行宣传,忠告国民不要参加卖淫嫖娼、偷渡和贩卖毒品等活动,要善待当地雇员、遵守旅游目的地国法律、尊重当地文化等。外交部还联合其他7部委组成“泛政府对策促进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其中教育部将在教科书中增加“国际礼仪”等内容;劳动部对海外韩国企业进行防止侵犯劳动者人权等方面的教育;警察厅将向韩国政府驻外机构增派警力,全力改善韩国的国际形象。
韩国政府出台上述综合对策后,媒体和民众基本上持欢迎态度。一些网民认为早就应该出台这样的政策.并呼吁韩国人“从我做起”。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担忧,认为外交部的做法限制了国民的基本权利,是对人权的侵犯。因为政府很难对“丑陋的韩国人”作出明确定义,也没有关于损害国家形象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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