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答: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具体见招考简章。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审核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