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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德阳市招生考试网 阅读:1342 次 日期:2015-02-14 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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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9+3’毕业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服务民生的能力。通过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积极完善、拓展以“9+3”免费教育计划为主体的藏区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统筹领导,单招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9+3”学校积极配合,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严格程序、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知识+技能(面试)”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确保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实施。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招工作,高教处、职成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监审处、省教育考试院等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院校单招“9+3”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协调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具体组织工作;各“9+3”学校单招工作推进小组认真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单招工作。

三、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2015年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确定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12所院校进行。各招生院校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75%安排招生计划。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引导

1.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和部署,单独制定高职单招“9+3”毕业生招生章程,明确面向“9+3”毕业生招生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各校招生章程于2015年2月1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厅职成处,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实施。

2.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要及时发布到本校校园网主页上,教育厅将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转发到各地,供“9+3”毕业生查询,自主选报。鼓励各招生院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宣传本校的人才培养优势以及单独招生工作安排,使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单招工作有全面、客观的认识。

3.各“9+3”学校是宣传引导工作的主体,要积极引导、指导有升学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9+3”毕业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通过组织网上查阅、电话咨询等,帮助“9+3”毕业生了解招生院校和专业;主动依据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将高职单招“9+3”毕业生有关精神和具体事项传达给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9+3”毕业生。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所报考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报名办法按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藏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1〕133号)规定执行。对尚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可由“9+3”学校于3月13日前统一组织学生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补办报名手续。

2.填报志愿:各“9+3”学校组织学生依据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75%安排)、招生章程和《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院校和专业一览表》(附件2)选报院校,并按所选院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办法报名,逾时不补报。

每名考生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原则,选择1所招生院校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各“9+3”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限,认真细致地组织报名工作,摸清学生意愿,并统一组织,逐一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要反复核对,确保考生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特别是要做好学生报名初审和思想政治素质初步鉴定工作,确保将爱党爱国的政治合格、专业过硬、勤奋上进的学生输送到高校继续学习深造。

3.工作要求:各招生院校是报名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准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在各“9+3”学校配合下做好资格审查、完善报名手续和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志愿填报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认真做好考核安排和准考证发放工作。

(三)考核

1.考核时间:4月11日。

2.考核科目及分值:考核科目为“知识”和“技能(面试)”两门,分值各为150分,总分300分。其中,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由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组成。技能(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特别是动手操作能力。

3.工作要求:命(审)题、考核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招生院校应遵循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成立分管校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命(审)题工作组。各招生院校遴选的命(审)题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同时,必须向学校签订保密责任书,遵守保密规定。每位命(审)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核科目的命(审)题,并执行相关回避规定。各招生院校的命(审)题工作应充分考虑“9+3”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文化水平,确保考核内容科学合理、难易适度、安全保密,确保试题不出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问题。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普通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高效安全、万无一失,要对考核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严密的成绩登统、成绩信息安全和保存管理制度。

各“9+3”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考核,配合各招生院校加强管理,明确纪律要求。特别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考生的衣食住行,确保考核安全平稳顺利。

(四)录取

1.时间及工作安排

4月16日前,各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和高教处。

4月17日,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对各招生院校的分校分专业录取计划、最低控制分数和拟录取人数进行综合调剂和平衡。

4月20日-26日,各招生院校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月28日,各招生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在所在“9+3”学校的指导下向专业对口的招生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该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3.工作要求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考核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确定后,各“9+3”学校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学生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工作,特别要通过多种形式明确告知考生录取规则和各招生院校录取分数可能因试题难易度不同而不具可比性。

五、其他事项

1.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同时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9+3”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同把好事做好。

2.各市教育局、招办要积极指导督促辖区内“9+3”学校做好高职单招“9+3”毕业生的宣传引导和报名组织工作。同时,指导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做好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和升学指导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公布报名、考试、录取阶段的基本信息、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具体方式及举报渠道等,确保公示监督取得实效。

4.各“9+3”学校要配合做好高职单招“9+3”毕业生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落榜学生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帮扶,确保“落榜不落岗”。同时,鼓励和帮助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方式实现升学。

5.报考高职单招的“9+3”毕业生考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由各“9+3”学校在“9+3”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6.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7.已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

8.高职单招“9+3”毕业生工作全过程要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院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

9.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9+3”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要情况及相关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职成处周治木028-86155729

省教育考试院徐强028-85173295

附件:

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院校及专业表

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院校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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