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人选名单
2015年度我部拟录用19人。按照有关要求,在报考我部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经我们与面试人选联系确认,有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另有部分考生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面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有关职位进行了人选递补(见附件1),最终形成我部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2)。
二、关于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10日、11日,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见附件4)。面试当天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截至8:5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截至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开始前10分钟抽签决定。
三、注意事项
1.面试前,为核实考生身份,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待业证明等材料原件。考生应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请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3月4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标题为:确认已浏览面试公告+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czbxsly@126.com,确认已浏览面试公告且知晓面试的时间地点,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如随意放弃面试,我们将把有关情况记录备案。
3.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电话:010-685526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特此公告。
附件:
3.财政部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