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姚县城市建设需要,经大姚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以钱养事、因事设岗”的原则,同意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州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人才紧缺,工作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熟练掌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专业知识,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建筑学类院校毕业,具有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非建筑学类院校毕业者,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事股;
(三)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验证)及复印件2份;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及复印件2份;3.本人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有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领导组相关人员,对资格认定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确定5名人员进入试用期。
六、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00(含社会保险),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月工资2500.00元(含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保障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的监督。
联系人:王光伟 联系电话:6222135 13638779478
特此公告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