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5﹞1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富宁县2015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32名(其中:男16名,女16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按照省委组织部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有48名,其中男性岗位26名、女性岗位22名,具体名单分别附后。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5年9月25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富宁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
3.考生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三张(含电子版);
(3)就业登记证(报到证);
(4)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如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作为毕业证的辅助证明材料);
(6)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7)加分证明材料;
(8)近三年来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相关证书和大学期间授予学院(分院)及以上级别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表彰证书原件;
(9)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出具用人单位意见。
以上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10)面试确认表。
4.加分审核。享受8种人口较少民族加分的,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册中记录的民族类别。
资格复审过程中,由于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相关规定办理。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二)面试
(1)时间: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2)地点:待定。
(3)组织实施
面试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项请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
三、工作监督
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将在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76-6128200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0876-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0876-6434598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76-6128052
富宁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