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拟递补人员公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发电﹝2016﹞14号)要求,因男生综合成绩第1名主动放弃选聘资格,现拟递补何虹江同志为嵩明县大学生村官,现予以公示。
准考证号:101365104007,笔试成绩:102.5分,面试成绩:80.84分,综合成绩:66.05分,综合排名:第11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71-67919518)或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1-67913814)反映。
嵩明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