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请人:
2015年9月网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书已办好,现开始发放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6年1月13日—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高州市教育局六搂607室
三、领取资料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若申请人为我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的,领表后请移步到高州市教育局档案室交表存档;其余人员的《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档案)。
四、其它事项
1、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和《申请表》。
2、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书的,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务必妥善保管。
4、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