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大学生)。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就业并于2016年结业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2、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可同时报考所有招聘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5、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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