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年龄在20至28周岁(中文及类似专业上下放宽2岁)之间(1988年3月1日至1996年2月29日期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文、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为主。
4、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