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25号),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协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年龄在20至28周岁(中文及类似专业上下放宽2岁)之间(1988年3月1日至1996年2月29日期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文、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为主。
4、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411室(苏州东路119号)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
报名电话:0527—89998119 15162909598(李参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各占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消防业务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发放。笔试约在报名截止日后1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花乡沭阳》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所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约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交纳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后,净月资不低于2500元(中文及类似专业不低于3000元),年增资水平不低于每月100元,配发制式服装,享受国家所有法定节假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3661069 80909117
本简章由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