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办公室工作;
2.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专职文字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学历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遴选职位(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