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都区纪委、盐都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都区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盐都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区内外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3.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都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有《公务员法》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盐都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0539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5-88116205、手机:13851077446,电子邮箱425561533@qq.com。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2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盐都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编制性质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符合选调资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开考比例不足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三)领取《准考证》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盐都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0539室)领取。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
五、考察
1.考察由盐都区委组织部和盐都区纪委监委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须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2.考察包括核实人事档案、身份性质、岗位经历等方面情况,了解本人在单位的现实表现。
3.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盐都区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清风盐都网(http://jsyd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都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委
盐城市盐都区监委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yandu.yancheng.gov.cn/art/2020/11/28/art_2611_345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