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
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
郴州市范围内的在编或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报考时须提供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目前在郴州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就业的教师报考时需提供所在民办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1 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2)报名资格复审。郴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1份)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开具发票,将《报名表》及缴费发票交招聘单位核验,完成报名。
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