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8]47号文件),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选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选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市级机关、县(市、区)级机关、乡镇党委政府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要求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会计(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应用化学、会计学(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毕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7至19日。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渡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泰山路226号)三楼301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格,填写完毕后,交市安监局办公室。
报名人数与拟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考试。
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30%。
(四)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业务知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能力。
1、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两门。每门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成绩计算:《行政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5%,《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占笔试成绩的25%。
3、每门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面试人员比例按选调人数的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考察。
面试后,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考察的人选,由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
(七)调入。
向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调函,对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