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编制现状及工作需要,现就2011年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及行政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6名(其中法官职位5名,行政人员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在职公务员(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除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上述人员报考时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法官职位的,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虽不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公务员;具有5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行政人员职位的,具有3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回避规定。
2、学历条件:
(1)报考法官职位的需具有国民教育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相关专业毕业)。
(2)报考行政人员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报考法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政法机关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
(2)从事审判、执行或其他法律工作10年以上办案经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等次或立功的;
(4)近三年获得过全省、全国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的;
(5)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优秀法官”或“优秀检察官”等称号的。
报考行政人员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开考比例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遴选法官及行政人员公告。公告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apta.gov.cn)、《雅安日报》上发布(雅安人事考试网从10月9日起公告,雅安日报于10月11日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 10月18日9:00—17:00(周六、周日先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雅安市辖区范围内考生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人事处报名,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官或检察官等级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司法考试合格证及符合所报职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同底彩色照片2张。
外辖区考生可通过传真递交《报名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遴选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查审。10月19日-10月20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和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名单上所公布的资格审查合格和参加笔试人员于2011年10月21日9:00-17:00前凭身份证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法官职位主要测试综合法律知识;行政人员职位主要测试申论和基础法律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份在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四楼会议室进行。
3、笔试成绩公布:2011年10月25日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以2:1的比例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2:1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月27日上午9:00。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于10月28日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和工作人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同时按相关规定必须在本院服务满5年。
六、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法官及行政人员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二)本次遴选各阶段工作中各类信息均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apta.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注意及时查阅。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5-2855112、2855117
传真电话: 0835-285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