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曲靖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2011年共有8家单位委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工作,计划选调2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坚持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调机关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
2011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共有8家委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选调20人。各单位选调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4、我市县、乡两级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含垂直管理系统已进行登记的人员);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拟定于11月7日0∶00-11月9日24∶00。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wsbm)。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2011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委托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联系电话和单位联系电话)、确定报考岗位、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身份证》电子照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操作。
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在资格复审时被审核为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面试和选调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如实填写单位联系电话和个人联系电话。若出现联系电话不实,主管部门有权将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含个人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即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主管部门有权将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无论机审还是人工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考生都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机审未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的,在人工审核期间,考生将不能再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高度负责,在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照片要求:①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②身份证电子照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必须图像清晰可见,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如果文件过大,请先行进行处理,符合要求后再上传。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网络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自动审核
网络自动审核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年龄、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
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是否匹配,请参阅“(三)注意事项”中“4、专业设置”内容。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网络自动审核将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可按照提示选择提交人工审核或改报其他岗位。
(2)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的内容:①对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②对所有报考人员上传的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进行审核。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清晰的、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提交审核后,由电脑先行对基本信息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并立即显示审核结果,因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或改报其他岗位。网络自动审核通过的,系统将直接提交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干管权限进行。当日00:00—12:00提交人工审核的,次日00:00后可查询审核结果;12:00—24:00提交人工审核的,次日中午12:00后可查询审核结果。
请考生特别加以注意,只有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身份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信息都通过审核的,报名才成功,否则都是无效报名信息,因而务必请各位考生在提交审核后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7日-11月10日。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是否通过。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11月16日至笔试结束日。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直接取消相应选调计划,报考人员也不再进行调剂。
2、计划表中有关年龄、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年限的计算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即11月7日。例:40周岁以下”指197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3年以上”指要求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时间为2008年11月7日前。
3、学历性质认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以上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4、专业设置
此次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专业设置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包含门类,门类包含专业。
如果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只限制了学科,则此学科下的所有门类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如果岗位对专业的要求除了学科限制外,还限制了门类,则只有该门类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所属的门类和学科,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的专业限制。
学位名称与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专业名称作为评判依据,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5、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公务员局咨询。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74-3128969
曲靖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职位管理科:0874-8967931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范围:2009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云南省情。题型分主观题和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11月19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前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拟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定于12月5日-12月6日进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
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选调足球游戏。
面试由各选调单位严格按照曲办字〔2011〕9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主观题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选调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各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如出现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调工作。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选调考试。
十、本公告由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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