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16年4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进行。全省共设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滨州6个考点。考点安排和乘车路线见附件1,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面试人选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测评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基本程序
1、报到。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上午7:00,下午1:00)到考点指定地点集合。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考生身份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2、面试。各考点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统一进行。考官、考生全部实行回避,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场。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每个考场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监督。
3、公布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每半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分数线。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选调计划超过10人、需由多个面试室同时面试的的职位,为保证面试成绩公平、公正,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系数=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考生平均分。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因时间关系,对该类职位,当场公布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在考点张榜公布。
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其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同类职位(指大学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对该类职位,先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待全省同类职位面试结束后确定。
4、领取《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考点领取《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每人一式三份),带回学校如实填写,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时收回。
四、注意事项
1、4月22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期间,自觉遵守《面试考生守则》(附件2)。
3、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等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严格遵守面试程序、时间、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5、考生参加面试往返途中,请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证件。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