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专职副局长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3、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调入后编制性质、职级保持不变。
职位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市级名校校长(地级市及以上),高级教师职称,“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6号楼4楼42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66661576
联系人:蒋女士、辅先生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开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提供原件的同时附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其工作经历和编制情况的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四、考试
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后,确定考试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后参加考试,不是对报名人员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最终认定(最终认定以考察为准)。如经过初步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行该岗位选调工作。
考试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尤其是适岗性。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选调。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六、本次选调工作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选调结果在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本公告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解释。
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