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人员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聊城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2日(星期四)早7:00。
地点:振兴路、卫育路十字路口南200米路西,水城中学门口北侧。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需自备黑色中性笔1支。报到后,领取专用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受检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中体检,不得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违者取消选调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小时禁食、禁饮水。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选调。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费用3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7、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于5月10日17:00前,编辑手机短信“本人姓名+确认参加体检”发送至18706358201。放弃体检人员,需提交个人自愿放弃书面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试准考证号、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于5月10日17:00前,传真至0635—8263438。除特殊情况经聊城市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提前说明原因且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8、参加体检人员于5月18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省内考生5月23日-26日;省外考生5月23日-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并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聊城市委组织部),届时考察组将向考生本人下发考察通知,如果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无法进行考察,后果自负。
2、实地考察时,考察组将收回《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请提前填好,由相关负责部门盖章。
3、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635-82634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