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核准,拟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分类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共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15名。选拔对象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 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一)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二)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在考察中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6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五)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七)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八)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九)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拔程序和步骤
1.动员报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通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到所在乡镇报名,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资料和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2日。各乡镇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6年5月13日10:00前报县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进行审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各项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3.考核。各乡镇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业绩核实,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各方面意见等。
4.单位呈报。由县委组织部商各乡镇党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本单位推荐名额,各乡镇根据名额组织进行民主推荐,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对象,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参加笔试和面试人选。各职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 2的比例要求时,可研究决定调剂选拔职数或相应减少职数。
5.笔试。主要测试竞职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职者履职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7.组织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各选拔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察。
8.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进行递补。
9.集体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等额提出各选拔职位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拟提名人选。每一类别职位的考察对象,其综合素质达不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要求的,决定任用的对象可以少于职位数。
10.公示。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1.任用。公示结束后,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拟任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组织实施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竞争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公开竞争选拔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桃江公众信息网或致电桃江县委组织部咨询(0737-8218160)。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9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