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团市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团发〔2015〕110号),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1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25日至1998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需为天津生源和在津高校就读的非津生源,其中在津高校就读的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天津集体户口或者天津蓝印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详见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5月25日开始,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查询招聘具体事宜。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6月1日8:00至6月5日18:00。
缴费时间:6月1日8:00至6月7日18:00。
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6月26日。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7月13至15日,共计三天
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青年宫二楼七彩大舞台(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下载面试准考证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看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与人事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指定的岗位工作。
七、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等事宜由人事服务机构负责。
本次考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范围以《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和《青少年社会工作》(陆士桢 王玥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第2版)为准。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3102055766、18802298027
咨询时间:5月25日-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