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文件的规定,我院已经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项做如下说明:
1、录取通知书上的收件人姓名为考生姓名,投递地址、联系电话以省服务平台内导出的信息为准,且不予更改。
2、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我院才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预计在6月初。
3、录取通知书发放后,学院将开通录取查询渠道:招生网首页左侧高考录取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点查询,即可查看您的录取信息以及EMS编号等信息。
4、我院建议拟录取考生不要急于与原学校办理回家手续。
5、新生报到时间约为9月中下旬,详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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