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递补)。拟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拟面试人员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方式:面试由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