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签订就业协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时间
6月上旬体检考察结束后立即进行,6月25日前完成。
二、签约主体、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甲方是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根据选调计划1:1范围内),乙方是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
拟选调人选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的,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拟选调人选是师范类毕业生的,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约。具体签约程序,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提供的流程说明进行(见附件)。
截至6月25日,拟选调人选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空缺,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的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为准。对签订就业协议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报考市选调办,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