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报考曲靖市岗位的选调生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2016年云南省招录选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查看。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报考曲靖市岗位的选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首轮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3日。
第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7日。
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市委办公大楼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根据招考公告,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二、现场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及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的证明。
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的证明必须由所在学院及学校就业部门签章。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年度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及《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
资格复审时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要求必须用原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6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同时必须提供四张半寸近期证件照。
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
四. 证件遗失处理办法
身份证遗失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使用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
五、关于面试
面试将于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时间定于7月中旬左右。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发布的相关通知及公告。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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