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农税员队伍,计划从差拨和自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名财务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乡镇农税员专项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乡镇农税员的具体专业、计划选调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泗洪县公开选调乡镇农税员岗位简介表》。
二、选调范围
全县差拨和自筹事业单位中2016年7月3日前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6年7月3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财政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工作时间;
2、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8室,电话:0527-80829608;
3、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资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财政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填写《泗洪县公开选调乡镇农税员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网上公布。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泗洪网公布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举止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财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财政局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泗洪县人社局即开始查阅本人人事档案。
(七)公示与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与选调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选调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项,一律在中国泗洪网发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财政局、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6223437、0527-80829608
监督电话:0527-89896658、0527-80829609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财政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