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有关规定,下列34人拟作为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23-86839713),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7月7日。
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拟聘用人员公示:
http://www.tzdjw.gov.cn/Detail/Detail?keyId=2548
泰州市选聘办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