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是南通市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创建于1983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于2002年增挂南通市水生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主要从事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水产技术培训,水生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渔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因我市现代高效渔业发展的需要,急需渔业专业类人才,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间出生)。
3、热爱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2016届毕业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男性,具有经常出海、指导海上渔业生产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应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上海海洋大学3103教室。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南通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进行资格审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hyj.nantong.gov.cn/)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由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渔业技术推广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布,体检由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出现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明确放弃聘用等情况,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于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099616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49580、0513-85099619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