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春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6年7月11日~7月19日。若对拟聘用工作人员有异议,可向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
0513-83328344(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
附:2016年春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
http://www.qdrc.gov.cn/news/news-show.php?id=518
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