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各5名、县纪委工作人员2名、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大局意识强,能够服从组织决定,遵守政治纪律。
2、品行端正,情趣健康,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6、其他条件:报考县委组织部还需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的群团机关)。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由现工作单位提供,主要内容为本人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工作简历等,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考人数的5倍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人数,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录取人选,并公示7天。对有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使用的取消选调资格。通过公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编制性质办理行政或事业调动手续。
四、其他
1、整个选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6-89675900
2、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9675672
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