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市属事业单位。
学校地处北辰区(原天津大学冶金分校)。学校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后勤部、综合教研室、培训部等八个部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6年7月拟招专技岗位:4名。
四、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基础部、经济管理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师3名,临床医学专业医生1名。
具体专业及技能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信息发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http://www.tj.hrs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8月8日。
六、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为应、往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岗位的具体要求);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有意应聘者,填写《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tjyjdx26987939@163.com。
4、报名时间:5天(2016年8月9日-8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审。学校在结束报名两个工作日后下发复审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详见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 。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8月22日前),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具备资格的考生参加笔试,不低于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开考,经核减后不足1:3比例的岗位,此次不招聘。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出示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报名时登记有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过学校审核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开考核
根据专业岗位要求的特殊性,采用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
学院成立招聘考核小组不少于七人。
1、笔试(百分制):
采取闭卷考试,由冶金集团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专业考试标准负责命题主考,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实践能力,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水平等。
考试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见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成绩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百分制):
<1>教师、实训教师岗
(1)结构化面试(40分):按照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依据《教师法》进行考察,拟对职业教育事业的认识情况、对《教师法》的了解情况、敬业爱岗的责任意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举止文明程度等方面。
(2)教学实践能力考核(试讲一堂课)(60分):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教师教学评价标准》,侧重在教学主要环节能否达到基本要求,教学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进行考核。
<2>医生岗
结构化面试(100分):按照医务岗位的基本要求,依据《卫生法》进行考察,拟对职业教育事业的认识情况、对本岗位的了解情况、敬业爱岗的责任意识、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举止文明程度等方面。
未参加面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此次应聘机会。
面试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见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总成绩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综合考核后,统计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予以公示,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公示后第三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单位组织应聘部门负责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职责与工作能力的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tj.hrss.gov.cn、或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
(六)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填写《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办理聘用手续
人社局审批后,学校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核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查询,监督电话:022-26983738。
(四)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联系人:胡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022-26987939。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注:公示——均登陆学校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