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对2016年嵩明县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嵩明县城北街96号(原县一中)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嵩明县老年活动中心4楼)
联系电话:0871-67919518、13529335430
传真:0871-67911116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加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它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和邮箱,按时参加资格复审。8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如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前,经本人确认不参加复审的,须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申请,并签名按手印后交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四)资格复审确认后,按照计划选聘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正式人选(成绩并列的情况除外)。最终确定的面试正式人选名单由市、县两级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嵩明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