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局办公室职位,专业不限,熟悉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局资源环境保护处职位,专业为: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海洋经济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水资源与海洋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
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