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
2、笔试与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当天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4:2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5:1(最低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4︰2︰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选出2名人选进入考察。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