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选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现将砚山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拟体检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体检人员
男(12人):
周衍祥、陈绍成、李承瑜、王栋、卢磊、宗永鹏、罗晓钻、周正磊、卢加旺、李福青、李贤世、周灿锤
女(12人):
杨婷婷、黄璐、李娅、苏溦、黑晓晨、李若男、侯玉凤、苏跃萍、王立娇、杨仁粉、桂腾蓉、王良微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7:30。
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9月1日上午7:20准时到砚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中。
三、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直接进入下阶段的选聘前公示。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一次复检申请,由县选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请向县选聘办提供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经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其余体检人员费用自付(248元/人),体检费用请于体检当日交到县人民医院。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自带一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参加体检人员从体检前一天起就不得饮食刺激性食物,体检当日早晨需不吃早点、不解小便等。
(五)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统一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同时在砚山政务网和砚山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将在选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76—3124875
县委组织部:0876—313096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125169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