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全员竞聘上岗聘期即将届满,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武组发[2005]79号、武人发[2005]89号)和《武进区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暂行办法》(武人发[2009]13号)精神,结合教育的特点,决定组织新一轮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现将竞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数
(一)设置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岗位11个,具体为:
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4名(按中层正职管理,其中1名主持全面工作)
(二)设置按照中层副职管理的发展中心部主任竞聘岗位4个,具体为:
综合部主任1名、小学部主任1名、初中部主任1名、高中部主任1名。
(三)(1)设置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岗位1个,具体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2)设置发展中心按照中层副职管理兼任岗位3个,具体为:培训部主任1名、教科部主任1名、电教部主任1名。
二、竞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竞聘范围和对象
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中层的事业单位人员)、借用人员(含局机关借用人员)。
(二)竞聘上岗条件
竞聘上岗人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清正廉洁,热爱本职工作,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备所竞聘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符合下列条件:
1.初任负责人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2日后出生);
2.教师发展中心部主任(按照局中层副职管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9周岁(1967年9月2日后出生)、女不超过46周岁(1970年9月2日后出生)。
3.竞聘负责人正职岗位,应具有副职任职经历。
凡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律不再担任负责人职务。因年龄原因(男1964年9月2日前出生、女1967年9月2日前出生)不能任满一个聘期(三年)的,不再参加新一轮竞聘。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公布方案(9月2日)
召开全局人员会议,公布竞聘上岗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二)个人申报(9月9日下午4:00前)
拟参加竞聘人员填写好自荐表交局党工委(组人科1003室),局党工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9月12 日公布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名单。
(三)组织竞聘(9月20日前)
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的形式进行。民主推荐中,局领导的权重占50%,其他人员占50%。形成差额竞争的,按民主推荐的得票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未形成差额竞争的,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的得票率必须达到50%以上(含50%)。
1.竞聘演讲
竞聘对象在全局人员(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和部分学校校长会议上发表竞聘演讲。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总结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阐述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及自己任职优势,提出竞聘成功后个人的工作设想和目标。演讲要求脱稿,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2.民主推荐
在演讲的基础上,由全局人员和部分学校校长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得票数统计竞聘对象的得票率。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70%。
(四)考察公示
局党工委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一周。
(五)发文聘任
公示期满后履行相关聘任手续,聘期三年,其中初聘人员试聘期一年。
如出现空岗,由局党工委研究决定后直接聘任。
成立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本竞聘上岗方案由局党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