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试讲*60%;
7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考核*20%。
8-9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