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