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年龄、学历: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廉政建设规定;
4.专业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处于试用期的;201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2014、2015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因定向培养、培训等原因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不满服务年限的,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