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需进行心理测试。
笔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设置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试教和考核的方式进行。需进行心理测试。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设置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