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同分跟进)。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