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户籍在川姜镇或有村基层工作经历(限川姜镇)2年以上,有志于从事行政村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或有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