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等文件精神,惠城区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及师范教育类免测试人员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自行到达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长湖苑,惠州市交警支队旁)一楼停车场集中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注意休息,体检当天保持空腹,不能喝水。
3.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4.体检标准为350元/人(请自备零钱),费用自理。
5.不在体检名单中的人员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
咨询电话:2677403/2677406
惠城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19日